招生热线:0433-8353888 / 17704336883

延吉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QING DA ORIENTAL

延吉市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学校首页 > 消防科普 > 法律法规
    分享到:
    一图看懂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3-16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消防救援支队(大队),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制定了《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指导检查,合力推动我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11月17日

     

     

    本文链接地址:http://jlyj.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24760.Html

    相关推荐:
    晋中清大东方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如期举办
    河南鉴定站关于暂停2022年10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通知
    山东法尔消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青岛同人建筑防火有限公司员工到青岛清大东方参观学习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 888 119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请选择合适的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所在地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